第 1 章(1 / 2)

只有春知处 风歌且行 12650 字 10个月前

第1章

纪云蘅站在街边一处十分不起眼的地方,正盯着面前不远处那个踢沙包的小孩看。

赶上早集的时间,街道上来往的人并不少,叫卖的喧哗声不绝于耳,寻常百姓都有自个要忙的事情,鲜少有纪云蘅这样,一大早就站在街头,像是在等什么。

倏尔,那玩耍的小孩脚上一个用力,将圆滚滚的沙包踢到了纪云蘅这边,小孩顺着沙包看过来,一下就看见了站在边上的纪云蘅,马上脸色大变,迈开步子来追沙包。

然而已经晚了,那沙包滚落在纪云蘅的边上停下,被她一个箭步冲上前,抓起沙包扭头就跑。

鬼鬼祟祟等了许久,就是为了这一刻。

纪云蘅一口气跑出老远,身后的小孩追不上,眼看着沙包被带着远去,坐在地上大哭起来,引来了爹娘的安抚,说不过是捡来的东西,等去了集市再给他买别的之类的话,不过很快被纪云蘅跑在身后,听不见了。

这个圆滚滚的沙包,其实是纪云蘅自己做的。

她将几块旧衣裳裁下的布缝在一起,里面灌满了沙,再串了几条细绳子编织成的穗子,就成了一个简易的玩具。前几日上街的时候她拿在手中玩,不慎掉落在路边被那小孩给捡起来,纪云蘅上前讨要,却被小孩的父亲凶了一顿,她害怕挨揍,也没敢继续要。

这几日她日日早起,终于在今日逮到了机会,拿回了她自己的东西。

虽然已经被踢得脏兮兮的,但纪云蘅不介意,她回去洗洗就是了,失而复得总是让人高兴的。

她一路小跑,深入集市之中,在街尾处停下——那里已经站满了人,皆是排队来卖猪肉的。

见了纪云蘅,善谈的妇女笑眯眯道:“小先生,今日倒是来得早。”

纪云蘅并未立即回答,先是蹭了蹭鼻尖冒出的细汗,再喘了两口气,这才望着那说话的妇女,慢吞吞地回答:“我每回都比薛叔来得早。”

旁处的几人跟着笑了,一道埋怨起薛久为何还没来。

正说着,人就到了。

薛久是个魁梧的汉子,四十余的年纪,一身腱子肉,是这条街上有名的屠夫。

他不养猪,只卖猪,且还是卖一日,休四日。按理说没有这样做生意的人,但薛久偏偏如此,概因他的猪肉是要从外地买来,这一来一回的时间,正好是三日半,再余下半日杀猪分肉,于是也只能四日一开张。

他的猪肉也不知是从哪买来的,与泠州当地不同,皮毛并不是黑色的,反而是浅浅的粉色。吃起来不仅软嫩,还没有半点肉腥味,因此就算他的猪肉比别家的贵一些,也还是极受欢迎,每每到了卖肉之日,这地方就早早站满了人排队等候。

薛久在集市城租了个小铺子卖肉,却大字不识一个,于是雇了纪云蘅当他的账房先生,负责记账,这也是为何那些人称纪云蘅为小先生。

纪云蘅今年十七,肤色润白似玉,猫儿一样的眼眸像是被浓黑的墨汁染过一样,与白皙的肤色相称,

是单看一眼就让人觉得漂亮的模样。她左眼角下面一颗黑色小痣,平添些许精致,长发如上好绸缎一般,简单系个发带。身上是竹青色的长裙,如同刚劈开的竹笋,水嫩得令人眼前一亮。

这样模样标致,性子又温润的姑娘,又写得一手好字,在寻常人家之中已经算是顶天的条件了,年龄一到,怕是门槛都会被媒人踏破。

然而多来薛久这里买几次肉的人都知道,这小姑娘是个脑子有些问题的。

她记账的时候瞧着还算正常,若是停下来,大部分时间都在发呆,时而自言自语,若是有人与她搭话,她反应也极慢,回答更是大多时候都对不上别人的问题,时间久了,自然也就没人将说亲的心思打在她的身上。

薛久推着车来,众人一哄而上,已经开始争抢猪肉了。他与旁人闲说了几句,来了纪云蘅边上,笑着说:“佑佑今日这身衣裳好看,瞧着精神。”

纪云蘅往前两步,说:“薛叔,我今日又比你来得早。”

“好,今日的十文还是你的。”

这是薛久雇佣纪云蘅时定下的规矩,每次开店卖肉都会额外备上十文钱,若是纪云蘅来得早,那十文钱就是她的。

许是薛久每回开店都要准备很久的猪肉,所以基本是纪云蘅来得早,十文钱总是落在她的手中。

薛久边笑边开了小铺子的门,先是搬出了桌椅和笔墨纸砚,让纪云蘅坐下来开始准备记账,再将里面挂肉的架子搬出来,挂上一些提前分好的肉。之后便是菜刀,秤砣,抹布之类的东西,一一备齐了就开始磨刀。

刷刷的声音极为清脆,薛久磨刀时,胳膊上的肌肉高高隆起,单薄的夏衣紧绷起来,哪怕是经常做些重活的男人,也不及他这一身的硬肉瞧着吓人。

众人耐心等着,没人开口催促。

等他磨好了刀转头一看,纪云蘅端坐在桌前,也已经研好了墨。

薛久招呼一声,将菜刀往案板上一剁,开始卖肉。

他的生意向来红火,又是四天卖一次,挡不了别人的财路,是以相当顺利地就将大半猪肉给卖了出去,等一早排在此处的人都买了肉离开,薛久的肉摊才逐渐清静下来。

纪云蘅写字漂亮,记账的本事也出色,一笔笔卖出去的账目被她记录得整整齐齐,就算薛久不识字,她也没有任何敷衍。

肉摊上的人没剩几个,其中有个年轻的男子,身上穿着绣有“涟漪楼”三字的衣裳,正靠在肉铺边上的桌子与薛久闲聊。涟漪楼是个酒楼,算不上极其奢华,但在泠州也小有名气,这男子就是涟漪楼的伙计。

“……十日前就到了。”

纪云蘅记完了账,搁了笔,就听见那伙计的声音传来,于是侧目过去听些闲话。

“皇上这次就带了几个受宠的妃子和朝中大臣,住在九灵山的行宫里,山上山下重兵把守,莫说是闲杂之人,怕是连只野鸡都进不去。”

薛久擦着菜刀上的血,询问,“皇上来泠州是为何事呢?”

“听说是避暑,今年的夏太热了,咱们这边都如此,京城那边就更是要命。”伙计忽然左右张望一眼,压低了声音,凑近薛久说:“薛老哥,我跟你说个旁人不知道的事。”

“哦?”

“皇上这次来泠州啊,只带了皇太孙这么一个皇嗣,是前几日才到的。传闻这皇太孙极得皇帝的宠爱,性子无常,咱们刺史大人的嫡子为他设了接风宴,还特地从游阳找了数十位歌姬,老哥你可听说过游阳?”伙计的笑容染上些许暧昧,挑着眉看着薛久。

晏国的男人多多少少都听说过游阳,乃是出了名的温柔梦乡。传闻那里的瘦马个个都才貌双绝,闭月羞花,寻常人根本连面都见不到,许多男子都幻想着有朝一日能前去一睹天下美人的风采。薛久却好似提不起多大的兴趣,只问:“那皇太孙可去了?”

“自然是没有。”伙计耸耸肩,“这寄出去的拜帖,太孙殿下连个回信都没给,让刺史家的少爷白白搭了空的戏台子,戏没唱起来不说,还让许多人看了笑话,十足下了刺史大人的面子,恐怕也只有太孙殿下敢如此了。”

泠州被称为晏国的“凤眼”,与京城合称为龙凤之地,坐落在龙脉之上,四通八达,百年来富裕不衰,出了很多能人。

泠州刺史周文皓是皇帝亲任的重臣,虽说是正三品的官,但远比晏国其他州府的刺史要得重用,便是当朝王爷也要给他几分薄面。周家嫡子设宴款待皇太孙自然是周文皓的授意,而皇太孙却理都不理,等同说是打了周文皓上赶着奉承的脸,让人看笑话。

薛久切着猪肉,状似无意地问:“这皇太孙连咱们刺史大人的面子都不给,竟能行径如此张狂,不怕被朝中大人们诟病?”

“老哥,这你都不知?”伙计夸张地喊了一声,似对他消息闭塞表示惊讶,“太子殿下去得早,皇太孙便是皇上亲自教养长大的,七岁时得了册封,皇上膝下五个皇子,储君之位到底还是落在了这太子殿下唯一的血脉头上,光是听他的名字,就知道皇上对他的疼爱可见一斑了。”

“那太孙殿下叫什么?”薛久问。

直言皇嗣名讳是大不敬之事,但这里是民间的闹市,来来往往那么多人,嘈杂至极,谁也注意不到这里的闲聊,那伙计犹豫一瞬,就低声道:“许君赫。”

许,既是皇姓,也表期望,准许。

君,既指君王,也可表天下;赫,则是灿烂盛大之意。

这名字一定下来,便是天下皆知的储君,显赫无比。

薛久不识字,不懂其意,自然不明白这名字究竟有多么能体现出皇帝对这位皇孙的疼爱,没吱声。

纪云蘅也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,那皇太孙再如何得宠,如何狂妄,也都与她没有关系。眼下没有账目可记,她无所事事地乱看,目光突然落在前方的空地上。那里不知道何时来了一只小狗,瞧着约莫才几个月大,一身卷卷的毛脏兮兮的,堪堪能看出原本是白色。小狗坐得端正,一双眼睛跟葡萄似的又黑又圆,正歪着头与纪云蘅对视。

“皇太孙这次来泠州,就好比是龙珠落了清水池。”

酒楼的伙计说完这句话,闲聊也结束了,他费尽口舌说了半天,就是等着猪肉摊上没什么人了,再将那些别人挑挑拣拣剩下的猪肉以低的价格买走。薛久看他说了那么久,让他杀了一回价,把剩下的肉便宜卖给了伙计。

酒楼伙计走后,薛久开始收摊,就听纪云蘅的声音慢慢传来,“薛叔,龙珠落了清水池是何意?”

薛久动作一顿,抬头去看纪云蘅,回道:“就是岸上所有人都盯着呗,那些个皇权贵族与咱们无关,闲话你听一听就好,别放心上。来,给你结今日的工钱。”

他丢了手里的抹布上前,也不问今日卖了多少,从钱盒子里数出了六十文,用线串起来给了纪云蘅。她的工钱是五十文一日,多的十文是纪云蘅比薛久早到而得的。

纪云蘅接了钱道谢,对薛久说了今日的收入,对比上次多了几十文,账本合上之后递给了薛久。

薛久也不翻看,将东西搬回铺子里,来回几趟就看见纪云蘅还没走,正呆呆地蹲在一边,看着一只小狗。

他随手丢了一块碎肉给小狗,又说:“佑佑喜欢,就带回家养着。”

纪云蘅看着欢快地摇着尾巴的小狗,并未说话,等薛久又收拾了一阵,她才出声:“养不活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