醒来,上午十一点。
她坐起身,没看见唐暮,去洗手间冲了澡,厌弃的皮都搓红了……洗不掉,烦躁,迟早有一天,她要还回去!
从衣柜里找了件最小码的长衣长裤,虽然都是男性的,但扎起来还是能穿,从头到脚全都裹严实。
下楼,看见唐暮跟个大爷一样,双腿搭在茶几上,正在打电话。
骂骂咧咧。
她仅是扫了一眼,就进了厨房。
给自己煮了碗面,准备吃的时候,唐暮不知什么时候靠在门框上,懒洋洋地看着她:
“我也还没吃。”
“关我什么事?”
他理直气壮:“我不吃饭,没力气,晚上伺候不好你。”
秦野脸色一红,羞愤的抓紧筷子,怒瞪向他,差点没爆粗,可从小到大都没骂过脏话,怒火到了喉咙里,又发不出去。
“我说的都是实话,昨天晚上,你很舒服。”他坏笑,“当然,也不排除我技术好的原因。”
他夺过她手里的筷子。
“还给我!”
“别这么小气,我吃两口就还给你。”他夹起喷香的葱花面,夹起来几下,吹了吹热气,一口下去。
面去了半碗。
再来一口,碗里只有几根断掉的面条、几块葱花在上面飘。
“还给你。”他心满意足的舔着薄唇,把筷子塞进她手里,吃饱喝足的出去了。
她:“……”
真想把碗扣到他的后脑勺上!
可现在她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——学习!
立稳脚跟的第一件事,就是让这个男人悔不当初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