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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乐家多数出身不错。
因为只有富裕的家庭, 才能供养出优秀的钢琴演奏者。
然而,多梅尼克不一样,他贫穷、窘迫, 人生中接触的第一架琴,仅仅是乡下破败的教堂里,神父弹奏的脚踏风琴。
他有天赋。
但这世上有天赋的人太多,别人都有名师教导, 弹奏着音律齐全的漂亮钢琴, 掌握了完美的技巧和知识。
可他只有慈祥的神父, 听完他敲击琴键的即兴演奏之后,鼓励道——
“多米,你是个天才,你应该去佛罗伦萨!”
多梅尼克一直有离开维阿特,去向佛罗伦萨的梦想。
他一边耕种,一边厌恶自己的人生。直到十二岁,他终于如愿以偿的摆脱了家庭, 去了他梦想的地方。
只可惜, 梦想的开始更是梦的结束。
佛罗伦萨这样的音乐之都, 天才太多了。
多到街边的餐厅、酒吧、教会,都不需要他这样连肖邦都没听过的乡下小子,更不愿意他肮脏粗糙的手指,去触碰高贵的钢琴。
多梅尼克已经记不清那是什么时候。
他饿着肚子走到街上, 觉得自己见不到明天的太阳, 他甚至想投河自尽,结束可笑的一生。
在极其绝望的时候, 他发现了一架无人问津的旧钢琴。
陈旧破败的立式钢琴, 油漆脱落、断了琴键, 它被抛弃的样子,就像当时的多梅尼克。
他们都是佛罗伦萨不需要的音乐垃圾。
多梅尼克站在钢琴前犹豫许久,终于按响了残存的琴键。
他的手指僵硬,饥饿使他思绪混乱,脑子里只有旋律。
瑟瑟夜风之中,他全部的饥饿、愤怒、悲伤,都砸进了琴键之中,破旧钢琴根本无法演奏出他万分之一的痛苦,偶尔只能发出喑哑的咯吱声,强调它被扔掉的原因。
无人欣赏的即兴演奏结束,只剩下多梅尼克的哭声。
他随时都会昏死过去,又觉得音乐承载了他一生的梦想,不愿就此放弃。
也不知道多久,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,递给他干净的手绢。
多梅尼克视线模糊,见到了一位优雅高贵的老绅士,连对方递过来的手绢都绣着姓氏花纹。
那是哈里森.贝卢。
四十年前,他还能杵着手杖,走在佛罗伦萨的街巷,发现了痛苦挣扎的多梅尼克。
他慈祥而善良的问道:“朋友,你想弹奏真正的钢琴吗?”
从那之后,多梅尼克得到了最好的教导,拥有了真正的钢琴,更凭借音乐天赋,征服了意大利挑剔的听众,成为了首屈一指的音乐剧院的老板。
多梅尼克过上了梦想之中的生活,他有了房子、存款、豪车,
没有人会因为他不懂肖邦而质疑他的水平。
他只要弹奏钢琴,就会叫人忘记他所有不堪的过去。
连他自己都快忘记了。
忘记了维阿特乡穷困潦倒的童年,忘记了他是出生于破落木房子里的多米。
等到钟应停下了双手,古琴颤音渐渐淡入空气。
多梅尼克擦着泪水,泣不成声的喊道:“该死的,你到底弹的什么东西!”
“沈聆先生重新谱写的《悲歌》。”
钟应看向狼狈的钢琴家,用中文的韵律习惯,徐徐念诵着千年以前的乐府诗。
悲歌可以当泣,远望可以当归。
思念故乡,郁郁累累。
欲归家无人,欲渡河无船。
心思不能言,肠中车轮转。
“——这是一首思念家乡的曲子。”
悠长的中文腔调,自成咏叹一般的声律。
翻译成意大利语之后,更叫多梅尼克惆怅。
“欲归家无人,欲渡河无船。”
怎么遥远的东方,也有这样的河流,也有这样的小船,也有他这样失去亲人的浪子。
诗句不可思议得像是亲自为他撰写,又偏偏诞生在公元之前,明明白白写就了孤身一人,无处归乡的苦闷。
多梅尼克一直埋藏起童年美好又痛苦的记忆,他每每吹起河风,都会想:
我没有了过去、没有了牵挂,这世上再也没有穿着破烂鞋子、食不果腹的多米,只有意大利音乐剧院伟大的钢琴家多梅尼克。
可他听完这首曲子,泪水真实的告诉他:他想家了,即使无家可归。
悲伤的钢琴家,红着眼睛低声问道:“你怎么会想到给我弹这首曲子?”
钟应凝视着他,随手在琴弦上抚弄出音调,说道:“我读过您的自传,您用了许多篇幅,去描述贝卢先生与您的情谊,却不愿提及您的故乡。您只是说,那是个烦恼忧愁的地方,您时时都想回去,又不敢回去,即使有人从维阿特来到佛罗伦萨,您都不想与他们聊起过去的事情。”
“以前,我不明白这是为什么,误以为您讨厌家乡。”
钟应垂眸看向幽居七根琴弦,回忆起他傻傻询问师父的过去。他坦诚的说道,“后来师父告诉我,这叫做‘近乡情更怯,不敢问来人。’”
腔调独特的中文诗句,翻译成了意大利语后,遭到了多梅尼克强烈的反驳。
“不!”
他斩钉截铁的说道,“我对维阿特没有任何留念,更没有任何期待!”
钟应平静的看他,一双眼眸透亮澄澈。
“那您又是为了谁而伤心?”
多梅尼克愣在那里,被一句话问得喉咙哽咽。倏尔,他眼泪控制不住的流下来,发出受伤的低嚎。
“我的母亲。”他捂着脸低声啜泣道,“我已经忘记了她。”
那是他一辈子都不该忘掉的温柔女人,在贫穷偏远的乡下苦苦挣扎,死在他十二岁那年。
没有了母
亲,他就没有了牵挂,鼓起勇气离开了维阿特,来到了佛罗伦萨。
可他按响琴键的时候,登上舞台的时候,获得认可的时候,都会想起母亲临终前的眼泪。
她说:“多米,你为什么要去幻想不属于自己的东西。你是农民的儿子,你成不了音乐家。”
多梅尼克以为自己记住的是恨,可他泣不成声。
他突然理解了曾经无法理解的同行。
那些感性的家伙,总是会被樊成云的古琴感动,流下夸张的泪水,哭嚎着自己听懂了乐曲,不能自已。
他觉得那是演技、那是脆弱。
现在他才发现……
那是一个人不愿回首的记忆,在音乐里复苏的共鸣。
“你赢了,你是我见过的最可怕、最恐怖的演奏者。”
多梅尼克红着眼睛,像是怒斥又像是赞美,“你简直能看穿人心。”
钟应抬手轻轻压住琴弦,说道:“看穿人心的不是我,而是这张琴,这首曲。”
“沈聆先生重谱乐府诗,为的就是将亘古不变的感悟,用音乐完整的保留下来。曾有诗云:乐府传千年,曲变恨不变。”
“再没有比汉乐府更适合唐朝琴的曲调,来唤醒我们共同的灵魂。”
多梅尼克安静的听钟应的话,忽然也想买这么一张古琴。
好像买到它,就能买下五千年的光阴,买下自己被神秘琴音窥伺的内心。
“多梅尼克先生,您十二岁离开故乡,有四十年未曾回家了,应当比任何人都懂得《悲歌》的含义。”
钟应顿了顿,郑重说道:“维阿特的居民将您母亲的坟墓照料得很好,也许他们言语粗俗、举止莽撞,但他们非常善良。五年前,我和师父去拜访的时候,他们热情的引我们去您母亲的坟前。她的墓碑干净又整洁,旁边盛开着漂亮的雏菊,她如果在天有灵,一定为您感到骄傲和自豪。”
“你们为什么……”多梅尼克诧异的看他。
钟应无奈的提醒道:“先生,师父曾经邀请过您,希望您能够和他一起去维阿特乡。”
多梅尼克隐约想起来了。
那是一个绵绵细雨的早晨,樊成云抚弄琴弦,没头没尾的问过他,“你上一次回到家乡是什么时候?”
多梅尼克不明所以的笑道:“佛罗伦萨就是我的家乡,我不需要回任何地方。”
樊成云怎么说的?
好像是说……
“我们都曾经历过远离家乡的苦闷。家乡再不堪、再痛苦,也有值得铭记的美好回忆。”
樊成云话语间有着忧愁的琴弦声响,“我来这儿,就是想带一位远离故土的朋友回家,你要是有空,也该回家看看,一切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糟糕。”
而他说什么?
他说……
“不,朋友,非常糟糕。我甚至记不清我母亲埋在哪儿了,说不定已经连块石头都找不到了吧。
”
此时此刻,多梅尼克才意识到,樊成云真的去了维阿特乡,代替他去看了看记不清的坟墓。
他心中掀起波澜,永远弄不懂这两个中国人为什么会那么多管闲事、那么不怕麻烦、那么、那么……替他一个无情无义的家伙着想。
樊成云和他曾经的闲聊,成为了他脑海里不断回旋的声音。
他沉默的坐在那里,在轻抚的琴弦声中,陷入了自己的思绪。
多梅尼克的视线盯着钟应,盯着那张漆黑的古琴,后知后觉的明白了樊成云想带回家的是什么“朋友”——
那张十弦琴。
五年前樊成云的音乐会,贝卢深深感动,却没有给予樊成云任何回报。
樊成云这五年来,频繁来到意大利,有时候只为了给贝卢弹奏琴曲,连多梅尼克都觉得他过于殷勤。
贝卢博物馆打算将文物捐赠给中国的时候,多梅尼克丝毫没有感到意外。
媒体都盛赞哈里森.贝卢的慷慨。
但他一清二楚,这慷慨都是樊成云耐着性子,用一首一首古琴曲磨出来的。
然而,多梅尼克能够理解樊成云,能够理解《悲歌》,却不能理解钟应。
因为,钟应和樊成云截然不同。
他十分年轻,还没有奠定属于自己的地位,不像樊成云似的名利双收,无欲无求。
可他的行为、他的言语,只比樊成云更加执着。
多梅尼克止不住心里的困惑。
这琴到底有什么魔力,让师徒两人如此着迷!
“孩子,告诉我,你那么优秀,拥有大好的前程。你只要弹奏曲子,整个意大利、欧洲乃至全世界的听众,都会为你疯狂。”
他难以置信的问道:“可你到底想要什么?难道就只有那张琴吗?”
钟应面对他的质疑,显得格外平静。
他手指轻柔的置于弦上,停下了随性的琴声,依然能感受到钢弦阵阵作响,仿佛琴在代替他回答多梅尼克的问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