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109 章 番外·现代5(1 / 2)

既见春棠 小鱼卷 10053 字 5个月前

特助说这话的时候语气没什么波澜,好像只是在转述一件稀疏平常的事情。

旁边站着的中瑞老板和洋洋洒洒一群人面色各异,彼此之间面面相觑,心中暗自揣摩着今天这到底是个什么发展。

傅家那位和这个来面试的认识?

就算只是当真认识,也实在是让人惊诧。

毕竟能有这个面子,让这位太子爷亲自来接。

这位傅家的太子爷的性子,不少人都有所耳闻。

早前有媒体想要拿这位太子爷的私事出来博噱头,还关于傅家那个从不露面的养女,听闻当时新闻稿还没发出来,第一天这家营销号背后的公司就立即宣告破产。

公司的负责人立刻就在A市销声匿迹。

总之这位太子爷,实在不是个菩萨心肠的主。

明楹还在愣怔,特助就已经恭顺站在了她边侧靠后一点的位置。

特助西装革履身材高大,加上面无表情,如果再戴一副墨镜,一左一右,就和雇佣来的保镖没什么区别。

她手指轻轻碰了碰包,对上特助轻声开口:“不用麻烦傅总了,我自己打车回去就好。”

特助好像是料想到她会拒绝,抬了抬眼皮,很快就回:“傅总说,他顺路。”

A大在城西,无论是与讯科,还是他现在住的云天水湾,都谈不上是顺路。

明楹稍垂着眼睑,手指忍不住捏了一下手中的包。

几分钟后,一辆哑光的阿斯顿马丁带着嗡鸣声,稳稳停在中瑞的门口。

明楹下意识抬眼,正巧与他对上视线。

其实从前,他们不算是经常见面。

傅家好脸面,况且当年的傅老爷子还在,即便是明楹只是养女,他们当年读的初高中都是鼎鼎有名的A大附中。

进入这里的人,要么是各区名列前茅的尖子生,要么就是非富即贵。

明楹高一那年,他高三。

学校里面几乎没有人知道他们之间有什么关系,偶尔走廊上的撞见,也只是对视一瞬然后擦肩而过而已。

明楹在很长一段时间里,都觉得这个哥哥应该并不喜欢自己。

毕竟他原本应该是傅家的独子,生来就是让人仰望的存在,说是天之骄子也丝毫不为过,而多了一个自己,即便是对他毫无威胁,但总归是要被人在背后多议论几句。

说不定还有人让他多防备着自己,毕竟是傅老爷子拍板要收养的。

但是后来,她才后知后觉。

傅怀砚应该也并不是不喜欢自己,只是即便她与他同处一个屋檐下,他们之间还是有着本质上的不同,所以与其说是不喜欢,不如说是不在意。

唯一让她对他有点改观的,是他高考前的一个雨夜。

那个时候已经到了夏日,晚上起了风,随后就是几道响雷落下。

自从父母接连去世以后,唯一的亲人爷爷也在一个下雨天手术失败,

明楹一直到现在都记得,那个时候医院外一直在响彻着哗啦啦的雨声,水渍接连不断地沾湿绿色的玻璃幕墙。

几绺几绺地流下来。

带着口罩的医生从手术室中出来,先是拍了拍明楹的肩,然后蹲在她的面前,声音平静得好像是一根直线。

“对不起,小姑娘。我们尽力了。”

或许是因为见惯了死别,医生的声音带着同情,但也平静,大概之前也预料到了这台手术的成功率不高。

医院外面响彻的闷雷声落在脑际之中,明楹站在冷白的医院顶光之下,看到医生走得稍远些,骤白的闪电猛地照在了空荡荡的医院大厅之中。

照得身上的无菌服都是惨白的。

医生走到傅老爷子那里,低声与傅老爷子说着手术的一些情况。

只说病人年轻的时候就落下了不少病根,送到医院之前,冠状动脉被急性血栓堵塞,已经致使供血中断和心肌坏死,病人年纪已经很大了,到手术台上的时候已经就不行了,再加上之前的并发症,所以现在的情况,实在是他们无能为力。

傅老爷子早年与祖父是从前的战友,交情匪浅,看到明楹现在的状况,当即就决定让傅家收养明楹。

老爷子还没去世的时候,傅怀砚一直都是这个傅家实际的掌舵人在教养。

所以当日,明楹记得,他也在。

傅怀砚垂眼跟在傅老爷子身后,闷雷滚过,他恰好抬眼。

因为是私人医院,所以周围空荡荡的空无一人,满是消毒水气味的空气中,他正好对上一双哭得湿漉漉的眼睛。

也只一眼。

她畏惧雷声的这件事,他是为数不多知道的人。

后来在傅家的时候,她很少很少会给其他人带来麻烦,极力地降低自己的存在感。

喜好很少会表现出来。

那天的天气预报没有预报这场突如其来的雷阵雨,别墅上下都因为傅怀砚即将高考而严阵以待,整个别墅内的人都怕打扰到他的休息,什么声音都没有。

之前傅怀砚百日誓师的时候,傅父还准备将她先送出去住一段时间。

大概就是怕家里人多,影响到他复习。

这点其实也无可厚非,只是最后不知道为什么,还是作罢。

也不知道是不是觉得他们本来也没什么交集,怎么也影响不到他。

对于这一点,明楹也没有深究。

反正只要有人提出来,她就会按照他们的意思,乖顺地搬离。

傅家对她有恩,这一点毋庸置疑。

即便是从前傅老爷子与祖父之间到底是怎么样的关系,现在傅家依然供养她,都已经是仁至义尽。

偶尔傅家与旁人提起这个养女,最多的一句话,就是乖巧。

那天夜里,A城久违的雷暴天气。

明楹在房间里面翻来覆去都没有睡着,能感觉到每一次的房间之中骤亮以后,雷声才轰隆一声,沉闷得好像是数

万古钟同时敲响。

阴沉沉没有一丝光的房间之中,瞬间亮如白昼。

每秒的光速是三十万公里,来自很远很远之外,照亮她此时荒芜的心境。

她很轻声地穿上拖鞋,下楼想把之前放在包里的耳塞拿上来。

明楹的步伐很轻,踩在旋转楼梯的的名贵地毯上面,开着手机的手电筒,小束的光线照着夜中,她在楼下翻找了一会儿,也没找到被何姨放到哪里了。

关于她的东西,何姨一向都是放得稍微荫蔽一些。

左右现在也睡不着,明楹也并不着急,用手电细细扫过一些旮旯角落。

最后终于在储物柜里面看到了放耳塞的包。

只是这个储物柜很高,明楹抬手,怎么也碰不到边。

她刚准备搬来一个椅子的时候,突然听到不远处的楼梯上,传来很轻微的声音。

隔着黑暗,她不知道是谁,只能看到来人高挑,身上带着说不清楚的冷冽香气。

大概是因为意识混沌,所以明楹一时没有联想到,到底是谁。

很快,来人在她手电之下露出了手腕上的檀木手串,她才终于反应过来他是谁。

居然是,傅怀砚。